当前位置:首页文明创建19-20文明校园创建党的建设组织建设
3-8-20 中共上海音乐学院附中党总支部工作职责
2019-12-28

中共上海音乐学院附中党总支部工作职责

 

 

一、简介:

上音附中、附小是由人民音乐家教育家贺绿汀于1951年创办少年班开始,学校以培养国家级音乐人才为已任,建校以来,学校传承了附中的优良传统,坚持精品教育的办学定位,为祖国音乐事业源源不断地输送了大批优秀人才。上音附中党总支现有正式党员46名,党总支下设二个党支部,即专业科党支部(22名)和文化行政科党支部(24名)。

 

二、主要承担职责:

1. 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教育方针,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,积极推进学校改革、建设和持续发展。

2.在上海音乐学院党委领导下,加强学校党组织的思想建设、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,做好党的纪律检查工作,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。

3.领导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,维护学校安全稳定,加强校园文化建设,构建平安和谐校园。

4、建立健全党政联席会议制度,参与学校重大问题决策。

5、加强学校党组织建设,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。

6、本着党管干部的原则,加强对学校干部、教师的教育、管理和监督。

7、对学校工会、共青团、少先队等群众组织实行政治、思想、组织领导,支持他们围绕党和学校中心任务,根据各组织的章程和特点,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。

8、在上海音乐学院工会领导下,充分发挥学校工会作用,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。

9、在上海音乐学院统战部的领导下,做好学校的统一战线工作。

 

三、开展落实党的"三大主体责任""四责协同"机制的职责

1. 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,筑牢意识形态阵地。

2. 贯彻落实党建主体责任,加强基层党建工作。

3. 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,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。

4、抓实从严治党,落实党总支主体责任。

5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,发挥纪检委监督责任。

6、强化责任担当,落实党总支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。

7、强化齐抓共管,落实班子成员的“一岗双责”责任。

 

四、总支部名单:

     校长、副书记

     书记、副校长

李仲璠   副书记

版权所有 © 上海音乐学院附中

{xunruicms_img_title}    沪ICP备09021969号建议使用火狐或Chrome浏览器浏览本网站建议分辨率1440×900